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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3月8日丨中国光大银行(06818.HK)公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覆》(证监许可[2017]315号)核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3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即自2017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79号文同意,可转债于2017年4月5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光大转债",债券代码"113011"。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现将可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故可转债到期合计兑付人民币105元╱张(含税)。自2023年3月14日起,可转债将停止交易。自2023年3月17日起,可转债将在上交所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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